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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简介
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16年10月正式成立,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自律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围绕期现联动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促进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截至2023年,协会共有会员单位122家,其中会长单位1家,副会长单位3家,理事单位11家,监事单位7家,普通会员单位100家。会员构成包括金融基础设施、商业银行、非银金融机构、交易平台、贸易商、咨询与律师事务所等。 一、协会组织架构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下设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为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监事会是协会工作的监督机构。秘书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协会先后设立浦东代表处1个代表机构和法律专业委员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现货交易市场专业委员会、化工专业委员会、团体标准专业委员会以及黑色衍生品专业委员会等6个分支机构。 二、协会宗旨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对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进行自律管理。 (二)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协会任务 (一)制定市场自律准则、业务规则和职业道德标准,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制定交易商和经纪公司的准入标准,并负责实施; (三)教育和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协会制定的准则、规范和规则,监督、检查会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章程及自律准则的会员给予纪律处分,维护市场秩序; (四)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向政府部门、立法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业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提出的建议和要求; (五)对会员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六)组织会员进行业务研究、开展业务交流,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新产品的研发、推广,完善会员业务管理和业务规范,推动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七)收集、整理和发布有关市场信息,为会员提供增值服务; (八)对市场发展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为促进会员业务拓展及市场可持续发展向监管部门献计献策; (九)开展为实现协会宗旨所需进行的其他工作; (十)编辑协会刊物; (十一)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