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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清算模式助力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业务创新发展

作者 张丹华

 

本文由上海清算所供稿,作者:张丹华,原文刊发于《会员通讯》第67期(201712月)「获奖征文」栏目。本文获中国银行间市场20周年征文纪念奖。

我国银行间市场发展20年来,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交易、清算机制。2009年,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在黄浦江畔成立,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债券、外汇等业务的交易和清算职能分离。上海清算所致力于研究集中清算模式,并采用银行间市场清算模式成功搭建了我国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平台。这一路汇集的点滴发展,不仅反映了我国银行间市场清算机制的不断成熟,也体现了清算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  银行间市场清算实现前后台分离

银行间市场清算包括双边清算和集中清算。双边清算是指交易主体达成交易之后,不通过某一清算机构,而是相互直接将资金汇入对方指定账户的清算方式。集中清算是指交易达成后,第三方作为清算机构分别向交易双方独立进行资金清算;其中,清算机构通过将自身介入到交易的对手方关系中,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担保已达成交易最终履行的模式,又称为中央对手清算模式。中央对手清算模式可有效帮助参与者规避信用风险、大幅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市场透明度、防范系统性风险。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经人民银行批准,20091128日成立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清算所)。。上海清算所的成立,打破了我国银行间市场前后台一体化的格局,银行间市场形成交易、清算相分离的模式。

交易和清算的分离意味着更高要求的风险管理。上海清算所是经人民银行认可的合格中央对手方机构,严格按照国际清算银行与国际证监会组织联合发布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建立了一套完整、高效、先进的风险管理体系,在2016年《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评估报告中获得最高评级(第四级),已与主要经济体处于同一水平。2016年还获得了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许可,可向美国清算会员自营交易提供清算服务。从成立初期至今,上海清算所已成功为我国银行间市场直接和间接的本外币交易及衍生品交易提供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

二、  采用银行间市场清算模式,开拓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清算业务

在人民银行的指导和上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0年,上海清算所成立了航运项目组,开始研究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开启了我国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集中清算的创新发展之路。

当时,我国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在集中清算方面,基本可以说是空白。项目组主要是研究国内同类期货市场和国际同类场外市场清算模式。国内期货市场,清算一般采用结算行模式,通俗的说,就是交易所在不同银行开户,通过商业银行完成资金清算结算;而国际同类场外市场,得益于国外宽松的资本政策和发达的支付清算体系,清算资金的划转渠道和方式丰富,较为便利。

为了建立高效、安全的清算架构,航运项目组决定采用银行间市场清算模式,充分发挥上海清算所作为专业清算机构的优势。上海清算所的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清算平台,引入了中央对手清算模式,引入了分层清算模式,引入了通过大额支付系统进行结算的模式,大胆地将银行间市场清算体系,延伸到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

三、  创新取得成功

与我国大宗商品期货市场相比,我国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发展仍在初期。新的概念、新的模式,对市场形成了不小的冲击。尽管困难不小,但是高效的清算制度、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了业务的飞速发展。短短四年多时间,上海清算所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平台推出了覆盖航运、黑色、有色、能源、化工、碳排放等6大行业10项业务。

截至20176月,上海清算所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共有6家综合清算会员、4家普通清算会员、22家经纪公司参与,累计客户开户数超过500家。2016年,按单边口径统计,上海清算所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清算量合计426.6万个月度协议,清算金额合计2,888.9亿元。

其中,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荣获2013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二等奖;人民币铁矿石、动力煤掉期荣获2015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一等奖;自贸区铜溢价掉期荣获中国(上海)自贸区金融职工优秀创新案例;大宗商品多层次市场集中清算平台获得上海市2015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及2016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这些荣誉都是对这一创新的肯定,参与者数量和业务量的大幅增加也证明了业务的开展获得了市场的肯定。

四、  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银行间市场清算模式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我国银行间市场发展20年来,清算模式和风险管理体系经过不断的完善,具有了一定的示范性。上海清算所成立后,更是对清算和风险管理体系做了进一步的优化,采用符合国际通行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治理与运行原则》且适应中国国情的多层次风险防范保障体系,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本身就是将金融与大宗商品交易相结合。根据所服务的标的,涵盖了航运、贸易、金融和经济等多方面内容,是以人民币计价、为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提供集中清算的金融创新。银行间市场标准化、专业化的清算模式确保了较高的资金轧差率,在有效防范业务风险的同时,降低交易者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二)成功建立我国场外大宗衍生品清算平台 

6大行业10项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上线,标志着我国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平台的成功搭建。平台实现了交易和清算环节的严格分离。中央对手清算更是可以有效管理和预警风险,改变了此前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无序发展和交易信息不透明的状态。

通过该平台,上海清算所一方面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通过平台处理的交易和清算基础数据,为相关政府部门全面把控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潜在风险、及时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提供支持,保障大宗商品市场的持续、稳妥、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平台上各类大宗商品衍生品中远期价格曲线也将逐步成为市场公认的定价基准,成为微观和宏观经济用于各类相关业务和政策制定的决策依据。

(三)服务实体经济,拓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范围

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为我国实体经济提供了有效风险管理工具,能够紧密结合相关产业链实体经济的现货贸易和套期保值需求,全方位满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有效降低或避免市场风险、对手方信用风险等为企业带来的损失。

将银行间市场清算模式运用到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中,建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的分层清算模式,有效提高了资金清算效率,分散了市场风险。为我国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导向型产品创新和增值服务创新提供了现实空间。

另一方面,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可参与自营交易,打通境内外平盘渠道,拓展代客业务,把握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起步初期的较好时机,掌握实体经济需求,助力实体发展,同时提升自身竞争力和拓展盈利渠道。

(四)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助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 

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创新链接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目标,是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业务促进了上海金融市场与大宗商品市场的联动发展,并通过中央对手清算平台对接全国乃至全球的交易主体,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货物流、贸易流、资金流、人才流在上海的进一步集聚,对于深化上海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具有战略意义。

(五)提升了大宗商品中国价格在全球市场的话语权

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助力在上海建设全国性的多层次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提升大宗商品中国价格在全球市场的话语权。平台推出符合实体经济套期保值需求的大宗商品衍生品,推动了实体经济相关贸易和定价模式的转型升级,充分填补了大宗商品要素市场上的空白。上海清算所为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设计的专业清算模式,在商品衍生品市场集聚实体企业及机构投资者交易报价、构造人民币计价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价格曲线,从而增加我国实体经济在大宗商品市场的交易报价能力,是国家确立上海全球性的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的战略目标的又一成果体现,并逐步向世界发出大宗商品定价的中国声音。

五、  展望

我国银行间市场成立20年来,取得的成就和辉煌历历在目。上海清算所的发展离不开银行间市场的发展,上海清算所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平台的建成,也离不开银行间市场经验的积累。前进的脚步永不停止,我国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将会随着我国银行间市场一起腾飞,金融与实体经济携手带动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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